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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tap点点 关于公司章程部分变更的通知

 公司特此公告,今天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向定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五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改的议案》。

 

注意

1。修改公司章程的目的

(1) 现行公司章程第二条(目的)中的术语“工业产权”将更改为“知识产权”。

(2)《公司法部分修正法》(2019年第70号法)附则第1条但书的修正规定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准备导入股东大会资料电子提供系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正。

 ① 修改案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股东大会参考文件等信息以电子方式提供。

 ② 修改案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向要求送达文件的股东送达的文件中记载事项的范围进行了限制。

 ③ 关于互联网披露及视同提供股东大会参考文件的规定(现行章程第十三条)不再必要,予以删除。

 ④ 随着上述新增和删除,还将制定有关生效日期等的补充规定。
 

2。公司章程变更详情

 公司章程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3。时间表

 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计划)

 公司章程变更生效日期:2022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二(计划)

公司章程变更内容

(下划线表示更改的部分。)

现行公司章程 提议的更改
(目的)

 

第二条 本公司的宗旨是经营以下业务。

1。 〜4。 (文章省略)

5。专利权等工业产权收购、转让和调解

6。 (文章省略)

(互联网披露及视同提供股东大会参考文件等) 第十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
股东大会参考文件、业务报告、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陈述或展示的事项的信息,可视为已根据法务省条例通过互联网披露向股东提供。

<新>





<新>

 

(目的)

 

第二条 本公司的宗旨是经营以下业务。

1。 〜4。 (当前)

5。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收购、转让和调解

6。 (当前)

<删除>








 

(电子化提供措施等) 第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
将采取措施以电子方式提供股东大会参考文件等信息。 ② 公司可以在向投票权登记日之前向要求提供该文件的股东的文件中省略法务省条例规定的需要以电子方式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附则) ①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之变更自2022年9月1日(以下简称“生效日”)起施行,该日为《公司法部分修改法》附则第一条(公司法第70号法)附则第一条修订规定的施行日期。 2019)。 ②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修改前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互联网披露和视为提供股东大会参考文件等)对于自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的股东大会仍然有效。 ③ 本补充规定自前款规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三个月后删除。